農舍補照後農地不課增值稅(節稅)
一、現況:
1200坪農地上有一間民國50年之磚造平房及另一間75年之鋼構
造建築物(建物基層面積為農地面積1/10且不得超過330M2,樓地
板面積不得超過495M2且不得超過三層樓)。
二、問題:
前述土地因無法取得農業用地證明書,致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
稅,如出售,增值稅約新台幣700萬元。
三、關鍵:
應將農地回復為農業使用,才能請領農業用地證明書,俾便申請不
課徵土地增值稅,但每人不得有二間以上之農舍。
四、方法:
1.磚造平房係民國50年間興建完成為合法建物,可以房屋面積依
建蔽率計算變更為建地,申請變更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並
將其分割出來。
2.鋼構造建築物可補申請建築執照暨使用執照,應同時就供通行
道路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書,領到使用執照後才能申請農
業用地證明書。
五、程序:
1.先將磚造平房之基地變更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,核准後
將其分割。
2.申請農業用地證明書及無自用農舍證明書,俾申請建築農舍用。
3.請結構技師就鋼構建築物實施鑑定及出具結構鑑定證明書。
4.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書。
5.委託建築師補申請建照及使照。
6.必要時申請水利搭排。
7.領取使用執照。
六、費用:
1.地政(農用證明)規費。
2.代書費。
3.結構技師(鑑定)費。
4.建築師費。
5.建照使照規費及補照罰鍰。
6.必要時要繳納水利搭排使用費。
七、時間:
自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致領到使用執照約需二年。
八、結論:
利用二年時間將程序違章建物合法,扣除補照所負擔之各項費用後,可節省600多萬元,以時間換取金錢(節稅)是非常值得的。
~~~~~~~~~~~~~~圖與文:美村地政士莊吉安~~~~~~~~~~~~~~
美村地政士莊太太臉書網址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202634
美村地政士事務所 [臉書粉絲團 ]網址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20267657
留言列表